杨安民在《人大研究》2015年第12期撰文认为,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或者人大代表,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,就是要有一种敢于较真劲碰硬的精神,方能确保现行法律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在各个层面得到落实。对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,人大要毫不犹豫、理直气壮地进行监督,该出手时就出手,并且要直击要害,不要拐弯抹角,不要恭维,不要抽象,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韧劲,最终达到群众满意、部门工作得到改进、人大有效行使监督权三者相统一的目的。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,只要是工作有重大失误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,或拒不接受监督和执行力不强者,就要毫不客气地“亮剑”,该质询的就质询,该罢免的就罢免,该撤职的就撤职。这样监督,一定会触动有关人员的神经,可以防患于未然,激发人们创业干事抓落实的工作热情。周恩来总理生前曾经说过一句话:监督就是对政府工作“找岔子”,便于政府改进工作。因此,人大监督较劲碰硬要坚持几方面的原则:一是一定要站在对党负责、对人民负责、对自己负责的高度,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要抛弃一切私欲杂念,不能够带着个人目的,不能够带着个人恩怨和偏见,要出于公心、不搞捕风捉影的事情。二是一定要理直气壮地监督,又要不遗余力地支持,做到监督不失职,支持不添乱,从而更好地推进“一府两院”工作。三是一定要选准议题,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、难点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进行监督。不能事无巨细,什么都管;更加不能越俎代庖代行行政机关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。四是一定要具有较强的甄别能力,不能只听身边人的所谓“呼声”便“听风就是雨”,也不要因为他人的干扰而左顾右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