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 | 3 |
届次: |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|
事由类型: | 三农方面 |
代表团: | 第七团 |
领衔人: | 汪运伦 |
附议人: | 胡马成、潘国兵、张 莉、孙莉娟、温玉连、莫福霞、张跃兵、罗 军、熊华丽 |
案由:
灌南县水资源丰富,各乡镇河道水系较多,利用废弃河塘发展养殖业也是引导群众致富的有效途径,但近年来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发展,部分群众将用于排洪灌概的主河道,用围网拦截进行养鸭、养鹅、规模小的上千只、大的几万只、严重影响了河道的排水、泄洪灌概功能,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,对河道绿化也进行了破坏。 建议:水利、畜渔、环保、乡镇等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和执法检查力度、保证乡镇河道的正常通畅,加大河道管护力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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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答复:
排洪灌溉河道内养鸭、养鹅情况,已于2016年底进行清理,目前已禁止鸭鹅下河养殖。水政监察大队将联合畜渔、环保以及各乡镇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和执法检查力度,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,确保乡镇河道正常畅通。 |